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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酒驾醉驾持续曝光,江阴5人被查! [打印本页]

作者: 青茂柏    时间: 2026-2-16 16:24
标题: 酒驾醉驾持续曝光,江阴5人被查!
近期,江阴公安交警
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持续保持“零容忍”高压严管态势
以“白+黑”“定点+流动”勤务模式
开展“全天候、无盲区”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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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近期查获的
酒驾醉驾人员予以曝光
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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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蔡*华
违法地点:徐霞客镇璜溪路61号地段
检测酒精含量值:211mg/100ml
拟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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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杨*友
违法地点:芙蓉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省庄大道路口
检测酒精含量值:188mg/100ml
拟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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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周*良
违法地点:延陵东路与科技大道路口西侧地段
检测酒精含量值:151mg/100ml
拟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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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杨*国
违法地点:紫金路霞客大道路口西侧路段
检测酒精含量值:112mg/100ml
拟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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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员:陈*成
违法地点:浦江路25号路段
检测酒精含量值:105mg/100ml
拟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

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根据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暂扣驾驶证、罚款,醉酒驾驶则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若造成交通事故,还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曝光不是目的
警示才是初衷
江阴公安交警
郑重提醒

坚决杜绝侥幸心理
无论距离远近、饮酒多少,只要酒后驾车,就难逃法律制裁,“少喝一点没事”“深夜没人查”均是害人害己的错误认知;

主动履行提醒义务
聚餐组织者、同桌饮酒者要互相监督、及时劝阻,不劝酒、不逼酒,主动为饮酒者安排代驾、网约车或留宿,筑牢“拒绝酒驾”的防线;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驾驶人要时刻绷紧安全弦,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主动选择安全出行方式,切勿以身试法。
平安是团圆的前提
守法是出行的保障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拒绝酒驾
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平安江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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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2026-2-16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