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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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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3 09: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于雇佣与非雇佣而产生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劳动法范畴;

劳务关系:平等民事主体间提供方给用工方提供劳动服务,获得劳务报仇的关系,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两者区别】
(一)劳动关系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可能由很多方,可能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个人与个人;还可能是公司与个人;
(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需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只有劳务服务,用工方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在法律上不存在身份隶属关系
(三)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法定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四)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等。
注: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法律咨询:1737286233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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