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5日21时59分许,新吴交警接到报警称,城南路雪梅路口发生一起四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调查,冯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至硕放城南路雪梅路口时追尾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由于速度过快致四车追尾相撞,事故致华某车内乘坐人受伤。经医院血检,冯某体内乙醇含量为15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了解,冯某当天19时在华庄街道一个面馆喝了2两42度白酒、1瓶500ml瓶装的啤酒,喝至21时30分许开车回硕放,期间发生事故。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025年10月2日02时33分许,一辆小轿车沿环南路由西向东飞速行驶至环南路长小北门地段时,车辆突然失控旋转多圈后侧翻在地。民警到场时,现场一片狼藉,肇事车辆侧翻在地,车身变形严重,驾驶人及车内乘客均不见人影。
民警立即通过调查锁定了肇事车辆驾驶人王某,两小时后,民警在其家中找到了正在睡觉的王某。经医院血液检测,结果为9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询问,当晚21时许,王某与余某及另一名朋友在江阴某酒吧喝酒,期间王某至少饮用12瓶330ml的啤酒。 凌晨2时许,王某驾车载着余某,车辆行驶至事发地时,王某酒劲上头,车速较快,行驶途中车辆失控翻车,致使副驾驶的余某全身多处受伤。事后,王某虽然主动报了警,但因酒驾心虚弃车离开现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驾前贪杯,驾后伤悲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切勿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无锡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