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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江阴法院公开宣判无锡首例环境监测中介机构出具虚假环境检测报告入刑案件,来自检验检测公司的工作人员30余人现场旁听了此次庭审。
案情简介
2016年6月,被告单位某检测公司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向社会受理各类环境检测(监测)业务。2020年至2023年3月,某检测公司与9家业务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负责监测与企业排污许可证相关的监测项目,并出具检测报告。被告人王某强为减少检测成本支出而获取更多经济利益,授意公司员工在开展环境检测业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主要方式有:以“周采一次”代替“日采一次”的频率到业务单位对废水检测因子日采项目集中采样、编造及篡改采样记录。被告人陈某、刘某、汪某、李某妹等人明知上述行为违反检测相关规定,仍在采样、分析记录、编制、审核、签发检测报告等业务管理流程中协作配合,出具虚假的日采检测报告。9家业务单位定期从某检测公司获取检测报告并将数据录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企业“环保脸谱”(“一企一档”管理系统)。自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某检测公司共出具虚假检测报告3389份,违法所得共计563000余元。 江阴法院经审理,对某检测公司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被告人王某强、李某妹、陈某、刘某、汪某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十万元至五万元不等,其中对被告人陈某、刘某、汪某适用缓刑。鉴于本案中五被告人系利用所从事环境监测的职业便利从事犯罪,依法对其适用从业禁止。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皆表示认罪服判。
判后释法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法官面向在场的环境检验检测行业旁听人员开展专项释法,重点解读即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综合性行政法规。 《条例》确立了“全链条监管、零容忍造假”的严格原则,首次在国家层面确立“终身行业禁入”制度。根据规定,只要行为构成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人员将终身被禁止从事监测服务,彻底告别行业。这不仅意味着短期整改或罚款,更是对从业资格的“一票否决”,以最严厉的惩戒机制捍卫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与公信力。 法官结合本案警示,数据造假行为不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和巨额经济赔偿,更将严重影响个人职业前景及家庭长远发展。法官呼吁从业人员牢记“生态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顶梁柱’,数据真实是不可逾越的底线”,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严格遵循执业规范,共同守护生态环境数据的生命线。
来源:江阴法院长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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