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阳社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4928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电动(燃油)三、四轮车主告知书!

[复制链接]

Rank: 18Rank: 18Rank: 18

UID
1089868
积分
10512
经验
2814 点
金币
76977 枚
注册时间
2020-12-7
最后登录
2024-5-3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3-5-27 15:12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电动(燃油)三、四轮车主告知书

各车主、驾驶员:

电动(燃油)三、四轮车,俗称“小飞龙”,此类车辆车身轻、制动性能差,易侧翻,是交通事故易发生车辆群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依法取得牌照,由具有驾驶证的人驾驶方可上道路行驶,严禁非法营运载客。

因此,请各位车主结合自己车辆使用和运行情况实际,自查自纠,具体要求如下:

一、符合国标的,必须领好牌照,驾驶员取得相应驾驶资格,方可上路行驶,但不得非法营运载客,同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开车与停车;

二、不符合国标的,领不了牌办不了保险,必须立即停止上道路行驶,停止营运载客,要对乘坐人员的安全负责任;

三、大家要转变理念,摒弃老思想老观念,树立遵法守法底线意识,自查自纠到位;

四、公安交警将会同城管执法与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取缔和消除无牌无证车辆和非法营运载客行为,严查各类违法开车和停车现象。

附法律追责:驾驶非标电动(燃油)三、四轮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收缴车辆,强制报废;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将依法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扰乱公共秩序或者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周庄交警中队

来源:今日周庄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WWW.12377.CN
无锡市不良内容举报
https://wx.js12377.cn:8700/
江苏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js12377@jschina.com.cn
举报电话:(025)84412377

公安部备案号:苏公网安备32028102000061号

广告服务|争议投诉|移动客户端下载|手机触屏版|暨阳网

GMT+8, 2024-5-6 04:37 , Processed in 0.048764 second(s), 5 queries , Memcache On.

工信部备案号:苏ICP备05002812号-1 *暨阳社区电子服务用户协议

版权所有:江阴市暨阳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江苏春申律师事务所—邵伟洪律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