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交友联谊 版规汇总 发帖回帖必看

本主题由 彩虹色deVIVI 于 2008-5-25 14:43 设置高亮

交友联谊 版规汇总 发帖回帖必看

一、主题帖 本版以征婚、交友、活动发布、活动相册为主题,不得发表与主题无关的帖子。

    1.因涉及个人情感问题,所以在本版允许发表讨论个人感性话题。而属个人的情感宣泄一律移帖.

    2.禁止在本版发表广告、链接、色情及带政治色彩的帖子。

    3.严禁发表非人物征婚征友帖。

    4.不得发表带发泄形式,且无任何主题意义的帖子。

    5.禁止发寻人寻物帖。

    6.严禁刊登任何形式的宣传(电影介绍、网站连结,新闻转载等)!
   
    7,方便管理,所有关于寻找同样小区,学校,工作地区,出生地,包括QQ群.诸如此类的.请直接发到置顶相关集合帖内,违者删贴.

    8.本版不为任何婚介机构提供平台.法宣传内容,删!!!!!


二、发主题帖时需在标题前注明主题类型。

       例:《征婚》、《交友》、《活动组织》、《话题讨论》等。征婚及活动组织类帖子,根据情况给予置顶或加亮.

    1.发表征婚意向帖,内容需真实.受技术限制,只能以图文形式让他人来感受你的真诚,因此所发表的内容尽量详尽,三言两语的一概封闭.

    2.征婚属敏感性话题,发帖前请先考虑清楚.纯属无聊性质的请别沾边,违者限制在本版相关帖的言论.

    3.真诚视网络为交友拓展的一种方式,且有意通过“交友联谊”寻求一份真情,可向斑竹背案.提供我们力所能及的帮助. 我们会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交友活动。

    4.因交友性质广泛,特限制寻找麻友、聊友、QQ群等,发现一概清离本版。

    5.讨论帖,因个人观点不同,在同一问题上有不同看法及主张,讨论时切不可因不符合本身观点而生争执。

    6.征婚贴(包括征男友/女友)请贴上本人照片,自己的情况和对对方的要求写清楚!!!此举仅为了防止诈骗.
      不能发照片的朋友可以请版主帮忙没有照片的一律删贴所有内容详尽的征婚贴都将高亮显示.照片统一不可售卖.

    7.所有网友需要网下活动,必须事先通报版主备案,活动结束后,组织者需要发布小节,并附照片.如未申报,删帖处理.

三、回帖

    1.除交友类帖外,其他主题帖拒绝灌水,回帖需紧扣主题意思。(例如路过,帮顶,好,不错,沙发及纯表情之类的回帖,发现一概删除。)

    2. 不得在回帖时发表纯音乐、FLASH、纯歌词之类。

    3.交友先从交流开始,论坛有区别与聊天室及QQ群,虽然不限制在帖子里版聊(彼此交流),但是提请大家注意本版的特殊定位。

    4. 本版提倡和平交流,不反对网友发表一些善意的、适量的玩笑或调侃,反对以侮辱性和嘲笑性的字句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公然争吵。

    5.发表有交友或征婚信息的主题帖内,请尊重当事人,切毋发表任何形式的评论.

    6.禁止成版刷屏。


四、处理意见
    1.请不要在以上规定属于被删范围的帖子里回帖。

    2.凡属违例行为的,版主有权对其进行编辑、转移、锁定或删除。

    3.对版主的行为如果有任何异议,可发短消息联系,不得在本版内发表

<此版规根据前版规略加修正及补充>

[ 本帖最后由 彩虹色deVIVI 于 2008-5-14 21:42 编辑 ]
``╭★..
╭┛   / `` 8。14 铭记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