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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律师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本主题由 游牧 于 2008-9-10 22:35 解除置顶

曹律师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曹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经济法系,现为江苏无锡金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曹律师擅长办理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等,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为人热情,思路敏捷。今后曹律师将为大家长期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联系电话:13861788361
收费如何?
做一只人见人8爱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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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免费咨询的,如果大家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可以给我留言,我的邮箱是  brucelin771@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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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可在此论坛提出问题,我将及时回复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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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是我楼下律师事务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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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忙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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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法律群:222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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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以为是我们小区的那个律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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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到期了,追不到款.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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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在到期后两年内向对方主张,不然过了诉讼时效就难追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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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广告呀。律师太会算帐了,这里是免费的。如果你真的想搞法律咨询,可以多接点法律援助的案子办办。律师是以赚钱为目的,是为委托人说话的,不给钱为别人办事,鬼才会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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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给我帮助

今天上午陪小女到人民法院递交答辩状,这是我活到这么大,第一次走进谁都不愿去的地方。
     就在十一月九日上午,我接到邮局送来快递邮件,快递上是写我小女名字,再一看寄件人是“人民法院”,我就立即拆开,看到是《传票》,其中有一张“民事诉讼状”。
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两被告归还借款15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两被告系夫妻关系。2006年7月20日、10月24日,两被告以急需资金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500000元。后原告向两被告催要借款,两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无奈,原告只得形成本次诉讼,请求贵院查明事实,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民事应诉通知书”规定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天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内容如下:
  1,xx与本人确系夫妻关系。
  2,xx以个人名义向原告借人民币1500000元之事实,本人完全不知情,也没有接到原告任何形式的催要,对借条真伪、内容是否属实不能发表意见。
  3,经开庭前与原告沟通,原告当时是知道xx借款用途的,而且已经明确了该借款是属xx的个人借贷行为。
  4,近一年多来,xx长期在外生活,夫妻关系已逐渐恶化,两人之间基本上没有什么沟通,经济上也实际分离,xx在外借得的款项从未用于家庭开销,本人靠经营服装店自己维持生计。所以本案中争议的债务不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于情于理都不能由我本人来承担的。

     这是收到的第一分《传票》,据了解这样的《传票》还有,他在外面借的钱对我来说已是天文数字。现在我已充分理解了什么叫“倾家荡产”什么叫“妻离子散”什么叫“家破人亡”。
     但不管怎样,我会请律师来保护我女儿的合法权益,也请好心的博友对我提供帮助,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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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律师不仿提供点免费的法律援助,以扬名,以张正义

象论坛上付论最热的以下热点。

暨阳社区 » 暨阳闲谈 » 有人知道昨晚发生的血案吗?寻找目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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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有经济困难的网友需要法律服务,我们也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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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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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支持,最好置顶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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