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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警示通报|轨道保护区内擅自施工,严惩不贷! [打印本页]
作者: 青茂柏 时间: 2026-4-16 11:09
标题: 警示通报|轨道保护区内擅自施工,严惩不贷!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是维护城市公共安全
保障公共交通秩序稳定的
关键所在
为筑牢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屏障,全面排查整治沿线安全风险隐患,3月27日中午,江阴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执法人员对S1线沿线开展常态化安全巡查时,在江阴市虹桥北路(滨江中路至环城北路)路段发现轨道保护区范围内存在违规施工作业行为。
轨道交通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核查与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核实:该单位在施工前未按规定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履行申报程序,也未取得对应的施工许可,其施工作业行为已违反《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中关于轨道保护区管理的相关规定。
为严肃法纪、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依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一项,轨道交通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责令立即暂停施工作业的行政处罚,并且在未取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复工。
轨道保护区是保障列车安全运行的关键区域,任何未经许可的施工作业都可能对轨道结构、供电信号等设施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严重威胁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交通运输局郑重提醒各施工单位及广大市民:
• 在轨道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可能影响运营安全的作业,必须提前征得运营单位同意,并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钻探、挖掘、打桩、吊装、爆破等作业;
•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
让我们共同遵守法律法规,
守护好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生命线,
为每一位乘客的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来源:江阴交通
作者: wangzizheng 时间: 2026-4-16 11:26
支持
作者: 真实谎言 时间: 2026-4-16 13:42
轨道部门和交警及路政部门居然不互通?
作者: 暨阳大地 时间: 2026-4-16 15:22
真实谎言 发表于 2026-4-16 13:42 
轨道部门和交警及路政部门居然不互通?
各自为政好操作
作者: fishbaby 时间: 2026-4-16 16:04
支持
作者: 飞舟OO7 时间: 2026-4-16 16:13
大水冲了龙王庙
作者: fishbaby 时间: 2026-4-16 16:17
严重威胁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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