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阳社区

标题: 曝光一批高层小区消防安全违法处罚典型案例 [打印本页]

作者: 青茂柏    时间: 2026-5-20 13:35
标题: 曝光一批高层小区消防安全违法处罚典型案例
高层住宅建筑
密集、人员集中、设备复杂
一旦发生火灾
极易“小火酿大灾”

为切实筑牢高层小区消防安全“防火墙”,无锡消防结合近期监督执法情况,曝光一批高层小区消防安全违法处罚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明规,提醒广大居民和相关单位时刻绷紧安全之弦。

案例1

2026年3月4日,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第一太平融科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管理的融科玖玖世家小区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夜间仅有一人值班,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不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第4.2.1条之规定。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对第一太平融科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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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提醒:
消防控制室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心脏”,必须24小时双人持证在岗、规范值守。擅自脱岗、单人值班、无证上岗均属违法行为,一旦火情发生,将直接延误处置、扩大风险,物业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守住安全第一道关口。

案例2

2025年12月1日,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管理的凌云府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15、17、19栋住宅楼部分疏散指示标志灯不亮,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对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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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提醒:
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是高层住宅灭火救援的关键保障。消防设施必须定期检查、测试、维护,确保随时可用。设施“带病运行”形同虚设,火情发生时将严重影响人员疏散与火灾扑救,依法必受严惩。

案例3

2025年7月30日,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士分公司管理的江阴市观澜雅苑小区进行检查,发现91、92单元楼梯间部分楼层楼梯平台上摆放杂物;81、83单元楼梯间负一层梯段下方摆放有杂物,占用疏散通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对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士分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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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提醒:
楼梯间是高层居民火灾逃生的“生命通道”,严禁堆放纸箱、柜子等可燃物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会直接阻断逃生路线,物业须常态化巡查清理,居民应自觉保持楼道畅通,共同守护生命通道畅通。

案例4

2024年10月29日,梁溪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无锡市富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富城湾公寓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车道、救援场地被室外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占用,影响火灾扑救。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梁溪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对无锡市富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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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提醒:
消防车道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火灾快速处置、人员高效救援的关键保障通道。电动自行车、机动车违规停放占用,会直接阻碍消防车通行与登高救援作业,延误火情处置黄金时间。物业服务企业须落实日常巡查管控,及时清理违停障碍物,确保救援作业空间时刻可用。
来源:无锡消防

作者: fanszq    时间: 2026-5-20 19:54

作者: 横折勾    时间: 2026-5-21 08:40
要常态化
作者: 妮妮依依    时间: 2026-5-21 09:00
路过
作者: 邱瑜    时间: 2026-5-21 09:03
江阴很多小区都忽略这些问题,包括门厅过道乱停电瓶车问题,只有到了死人,才会有人出来发个警钟,然后过不久又重现,没办法的,懒政嘛
作者: 新起点,新希望    时间: 2026-5-21 15:24
普遍现象,物业不负责任
作者: sweet2026    时间: 2026-5-21 15:30
突击检查常态化,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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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2026-5-30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