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阳社区

标题: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温馨提醒 [打印本页]

作者: 青茂柏    时间: 2026-11-7 14:17
标题: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温馨提醒
本帖最后由 青茂柏 于 2026-11-7 14:19 编辑

11月6日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温馨提醒》
江阴转发提醒

各缴存职工:

为更好落实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我市已于2026年9月20日开通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业务,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的通知》(锡房金规【2026】3号)规定,现温馨提醒如下:

1、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业务按自然年度核算,请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尽早携带2026年依法开具的载明2026年度物业费总额的发票,于2026年12月31日前申请一次性办理提取手续,逾期将无法补提。

2、如对政策、材料、办理流程等存在疑问,可登录中心网站、“无锡公积金”微信服务号或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了解详情。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1月6日

来源:无锡公积金


作者: 帅,不是我的错    时间: 2026-11-7 14:23
我们小区物业交了物业费只给了一张收据
作者: 什麼都不懂    时间: 2026-11-7 16:03
帅,不是我的错 发表于 2026-11-7 14:23
我们小区物业交了物业费只给了一张收据

可以拿着收据去物业补开发票的




欢迎光临 暨阳社区 (https://bbs.jysq.net/) 暨阳社区 - 江阴论坛 - 网络改变江阴
(打印:@2026-11-8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