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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加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寄递及产品质量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举报范围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等相关资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2.批发企业违规储存、超范围经营、违规供货,零售店安全距离不足、超量储存、店外摆放、下店上宅、违规试放、店内使用明火及吸烟、销售超标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 3.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无资质(资格)从事相关活动,以及违法违规承接、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4.非法寄递烟花爆竹,寄递企业未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的行为; 5.违规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6.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向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售卖相关物品,用于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 7.通过互联网平台引流、线上非法销售、线下非法寄递烟花爆竹,以及网络发布违法销售烟花爆竹信息的行为; 8.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大集等)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9.销售超标、违禁、假冒伪劣、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仍继续销售的违法行为; 10.其他涉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寄递、产品质量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时间及方式线索举报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至2027年3月31日止 线索举报电话 公安机关:110 交通运输部门:0510-12328 应急管理部门:0510-12350 市场监管部门:0510-12315 邮政管理部门:0510-82815201
注意事项1.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尽可能提供详细情况,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具体地点、时间、涉及人员、车辆、产品数量、经营储存场所等关键信息。 2.举报应使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和反馈结果。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对借机诬告、恶意举报、陷害等行为,将交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对举报事项符合《无锡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规定情形的,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 来源:无锡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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