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阳社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楼主: alex2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外地人不配在江阴生活啊

  [复制链接]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跳转到指定楼层
141#
发表于 2024-7-13 09:43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江阴市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28 00:00
江阴市教育局文件

澄教发〔2018〕53号



江阴市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各镇(街道)教办,各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

为规范有序做好今年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规范管理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以及无锡市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当前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属地负责、教育主管、方便就近的原则,以公办园和提供普惠服务的民办园为主,多渠道接纳,做到规范招生、规范收费、规范管理,确保适龄幼儿的入园率,充分满足群众需求,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招生对象

1.幼儿入园年龄:大班5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4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3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各幼儿园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幼儿入园。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户口不在本市,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居住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适龄新市民子女。

三、招生办法

1.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我市以公办幼儿园为主,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实行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招生,确保3-5周岁幼儿入园。

2.坚持相对就近、划区招生原则。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内现有幼儿园布点情况,采取相对就近的方式进行划区招生,幼儿园招生服务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街道)划定。各幼儿园应于预登记前10天左右在园门口及施教范围内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招生对象、预登记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

3.幼儿新生入园实行预登记制度。各镇(街道)幼儿园预登记时间和办法由当地教育办公室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城区预登记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上旬,由澄江街道教育办公室统一发布通告,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幼儿园预登记,逾期不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4.新生预登记、报名程序。

⑴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幼儿,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宅基地证等)、儿童保健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验证登记手续。

⑵户口不在本市的幼儿,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原籍地户口簿、儿童保健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并按下文“相关政策”第二条,于规定时间内到相对就近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申请预登记。

⑶各幼儿园对通过验证的预登记幼儿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8月底,家长持“幼儿入园通知书”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四、相关政策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并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户籍、房屋产权证及实际居住三者不相符的,由所在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妥善做好新市民子女入园工作。新市民子女入园,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29号)要求执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并在我市实际登记居住半年及以上(入学当年1月1日之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向现居住地幼儿园申请入园。各镇(街道)根据区域内公办幼儿园学位空余情况有序接纳,没有空余学位的原则上由民办幼儿园接收。

五、工作要求

1.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幼儿园私自招生。各镇(街道)应加强宣传和监管,杜绝适龄幼儿到无证幼儿园就读现象。

2.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幼儿入园选拔考试、测试或变相测试;不得招收不满年龄的幼儿入园。

3.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保障各类幼儿教育活动正常开展。严格控制班额,大班不超过4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小班不超过30人,确保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和绿化面积符合相关要求。

4.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12号)的精神,各幼儿园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新生预登记时,通知家长在当年7-8月携幼儿、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查验接种情况,接种不到位的进行补种、补证工作;新生开学报名注册时,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幼儿园再次核查后发还家长保存;认真做好新生入园体检工作,建好幼儿健康档案。

5.幼儿园预登记不得收取报名费。为保证幼儿园新生入园有序进行,新生预登记时可根据情况预收下学期被褥费(代收费),其余费用一律在新学期开学正式报名时收取。坚持规范收费,严格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联合签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对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对象子女、持《特困职工优惠证》的特困职工子女、无生活来源或无法定赡养人的孤儿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实行免费入园。

6.幼儿园招生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镇(街道)教育管理部门、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要优化招生服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热情接待家长来访,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江阴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7日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42#
发表于 2024-7-13 09:44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以往招生政策都是4月底就发布,现在推迟到6月24日才发布政策。不清楚背后有什么特殊的原因。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43#
发表于 2024-7-13 09:45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阴市201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江阴市教育局文件

澄教发〔2015〕42号



江阴市201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各镇(街道)教办,各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

为规范有序做好今年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规范管理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以及无锡市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当前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地方负责、教育主管、方便就近的原则,公办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做到规范招生、规范收费、规范管理,确保适龄幼儿的入园率,充分满足群众需求,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招生对象

1.幼儿入园年龄:大班5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4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3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户口不在本市,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居住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适龄新市民子女。

三、招生办法

1.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我市以公办幼儿园为主,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实行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招生,确保3-5周岁幼儿入园。

2.坚持相对就近、划区招生原则。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内现有幼儿园布点情况,采取相对就近的方式进行划区招生。城区幼儿园招生服务区由澄江街道和教育局共同划定,其他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街道)划定。幼儿园招生区域、招生规模、招生对象和收费标准等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3.幼儿新生入园实行预登记制度。各镇(街道)幼儿园预登记时间和办法由当地教育办公室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城区预登记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上旬,由澄江街道教育办公室统一发布通告,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幼儿园预登记,逾期不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4.新生预登记、报名程序。

    ⑴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幼儿,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证等)、儿童保健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验证登记手续。

⑵户口不在本市的幼儿,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劳动保障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办理“三证”,持“三证”及原籍地户口簿、儿童保健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于规定时间内,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申请预登记。

⑶各幼儿园对通过验证的预登记幼儿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8月底,家长持“幼儿入园通知书”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四、有关要求

1.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幼儿园私自招生。各镇(街道)应加强宣传和监管,杜绝适龄幼儿到无证幼儿园就读现象。

2.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幼儿入园选拔考试、测试或变相测试;不得招收不满年龄的幼儿入园。

3.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保障各类幼儿教育活动正常开展。严格控制班额,实施均衡编班,大班不超过4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小班不超过30人,确保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和绿化面积符合相关要求。

4.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12号)的精神,各幼儿园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新生预登记时,通知家长在当年7-8月携幼儿、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查验接种情况,接种不到位的进行补种、补证工作;新生开学报名注册时,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幼儿园再次核查后发还家长保存。认真做好新生入园体检工作,建好幼儿健康档案。

5.幼儿园预登记不得收取报名费。为保证幼儿园新生入园有序进行,新生预登记时可根据情况预收下学期被褥费(代收费),其余费用一律在新学期开学正式报名时收取。坚持规范收费,严格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联合签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对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对象子女、持《特困职工优惠证》的特困职工子女、无生活来源或无法定赡养人的孤儿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实行免费入园。

6.幼儿园招生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镇(街道)教育管理部门、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要优化招生服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热情接待家长来访,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江阴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2日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44#
发表于 2024-7-13 09:47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这么看来2015-2018年江阴的政策还是比较开明的,不理解到了2024年反而对于新市民各种抵制。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45#
发表于 2024-7-13 09:49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政策发布时间越来越迟对于新市民子女的入学说明越来越隐晦。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46#
发表于 2024-7-13 09:50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5.外来人员子女入园需要什么条件?

  答:父母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幼儿,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户口簿、江苏省居住证、就业证明、幼儿出生证、儿童保健手册等,向所在地幼儿园申请入园,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幼儿园统筹安排。外来人员子女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市区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且社保缴纳半年以上,并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

Rank: 2Rank: 2

UID
1123512
积分
188
经验
113 点
金币
752 枚
注册时间
2023-5-6
最后登录
2024-9-10
147#
发表于 2024-7-13 09:55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我刚刚拿到录取通知书  还有一个转学的没有拿到 要到8月底才能去问问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48#
发表于 2024-7-13 09:55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完善和落实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户籍限制等歧视性规定,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实现就业信息全国联网,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服务。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输出地可在本地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输入地设立服务工作站点,输入地应给予支持。组织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春风行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建设。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建设减免收费的农贸市场和餐饮摊位,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和促进农民工就业。积极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发展,引导有市场、有效益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向中西部转移,吸纳从东部返乡和就近转移的农民工就业。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运用财政支持、创业投资引导和创业培训、政策性金融服务、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生产经营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民工创业。做好老少边穷地区、牧区、库区、渔区农牧渔民转移就业工作和农民工境外就业服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负责)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49#
发表于 2024-7-13 09:55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喜欢政策文件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50#
发表于 2024-7-13 09:56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输入地政府要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科学核定公办学校教师编制,加大公办学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与城镇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积极创造条件着力满足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对在公益性民办学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支持经费,指导和帮助学校、幼儿园提高教育质量。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政策。开展关爱流动儿童活动。(教育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负责)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51#
发表于 2024-7-13 09:58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2024年澄江街道

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正式发布
家长们赶紧看过来


图片


2024年澄江街道
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制度

1.规范管理制度。各幼儿园要以《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为指导,以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多渠道接纳,做到规范招生、规范管理、规范收费。实行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招生,确保适龄幼儿的入园率,充分满足群众需求,提高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

2.新生登记制度。具体登记办法附后(附件1)。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规定时间内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入学网上预登记工作,并于规定时间内到服务区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验证合格的发放“入学通知书”。逾期不登记或者不至现场核验者,原则上视作自动放弃服务区幼儿园学位。各幼儿园应于现场验证前10天左右在园门口及服务区范围内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服务区范围、招生对象、现场验证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

3.公办园服务区制度。公办幼儿园继续实行划片招生,根据划片的范围(见附件2),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适龄幼儿原则上应于规定时间内具有澄江街道户籍,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限住宅性质)在同一服务区。

4.预防接种查验制度。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12号)文件精神,各幼儿园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新生现场验证登记时,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开学报名注册时,再次核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认真做好新生入园体检工作,建好幼儿健康档案。

二、招生对象

1.入园年龄。小班新生入园年龄须满足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幼儿入园,如需延缓入园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及病历复印件或残疾证等证明,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可以延缓入园。

2.招生范围。2023年8月31日前具有澄江街道户籍的幼儿以及其他符合澄江街道入园条件的幼儿。

三、相关要求

1.规范办园管理。各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保障各类幼儿教育活动正常开展。要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控制班额,按照规范办园要求进行招生。

2.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幼儿入园选拔考试、测试或变相测试。鼓励轻度残疾的儿童在服务区公办幼儿园随班就读,公办幼儿园应尊重残疾儿童监护人的选择,不得拒收。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的认定,应以市(县)级以上教育、卫生、残疾人工作部门指定的有资质专业机构确认或评估鉴定为依据。

3.规范收费行为。坚持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江阴市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的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对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对象子女、持《特困职工优惠证》的特困职工子女、无生活来源或无法定赡养(监护)人的孤儿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实行免费入园。幼儿园现场核验登记时,不得收取报名费,可根据情况预收下学期被褥费(代收费),其余费用一律在新学期开学正式报名时收取。

4.做好宣传解释。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情况比较复杂,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因此,各幼儿园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家长的来访接待工作,通过开通咨询电话等方式,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四、特别提醒

1.为便于提前调研、合理规划,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规定,2025年,符合入园条件的新生户籍注册、房屋不动产权证(限住宅性质)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的8月31日。新生入学网上预登记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2.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幼儿园私自招生。为了保证孩子能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保障孩子人身安全,请家长在选择民办园入园就读时,查看该园的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详见澄江街道合格民办幼儿园名单(见附件3)。


附件:
1.2024年澄江街道幼儿园新生入园登记办法
2.澄江街道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范围说明
3.澄江街道合格民办幼儿园名单
4.关于2024年涉及夏港街道普惠、夏东、普惠苑社区以及葫桥村部分区域幼儿入园的过渡方案

附件1

2024年澄江街道幼儿园
新生入园登记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拟2024年9月在街道入园的新生家长,应自行登录“最江阴”APP江阴市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完成新生信息网上登记,并凭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现场核验信息提示,于规定时间前往相应幼儿园现场验证。

一、现场验证时间和地点

1.验证时间

2024年7月5—7日(星期五、星期六、星期天);上午8 : 00—11 : 00,下午1 : 30—5 : 00。

7月4日之前,“最江阴”APP江阴市新生入学预登记系统将发送现场验证提示信息。(如因系统技术原因,导致家长“最江阴”APP提示现场验证的信息出现错误,以本招生政策为准。)

2.验证地点

澄江街道各幼儿园。

就读民办幼儿园的幼儿家长,在完成“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网上信息登记后,可自行至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办理入园手续。

二、现场验证对象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1.在澄江街道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住房证明包括在澄江街道范围内的属于住宅性质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和符合政策的属于居住性质的公房租赁合同,住宅性质的房屋不动产简称“房产”,下同);

2.在澄江街道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

3.其他符合澄江街道入园条件的幼儿(若招收非澄江户籍幼儿,另行通知)。

三、现场验证查验材料

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等。

四、具体说明

适龄幼儿原则上应于规定时间内具有澄江街道户籍,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限住宅性质)在同一服务区。公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以下情形,有序接纳各幼儿入园,经幼儿园现场验证后,由幼儿园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底至相关幼儿园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家长也可就近选择在江阴市教育局正式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入园登记(合格民办幼儿园名单见附件3)。

1.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户籍与父、母所持有的房产证地址在同一服务区:a.父母持有独立房产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幼儿园办理登记;b.父母仅持有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幼儿园办理登记。

2.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在澄江街道既无独立房产又无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但孩子出生后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动过,并与该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可以到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幼儿园办理登记。

3.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住房因城市改造、建设而动迁,尚未安置仍处于过渡期的居民子女,由澄江街道征收拆迁管理局(江阴市文定路10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出具证明,携带该证明(一式两份)及相关资料于7月4日之前至街道教育科(江阴市人民东路259号)查验合格后,可以到原被拆迁住房所在地或者即将安置新房所在地服务区幼儿园办理登记。已安置完毕的,不再享受拆迁户相关入学政策。

4.父、母当年从军队转业,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或者即将跟随父母迁入澄江街道,父母未购置住房或者已购置住房但尚未拿到房产证,凭转业证明等材料于7月4日之前至街道教育科查验合格后,可以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或者即将入住房屋所在地服务区幼儿园办理登记。

5.父、母为市级引进人才,未购置住房,凭相关证明(市委组织部及市教育局出具的人才证明等)材料,于7月4日之前至街道教育科查验合格后,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服务区幼儿园办理登记。

6.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无房产,按政策租住政府公租房并在合同期内的,携带公租房合同和房产信息证明等资料于7月4日之前至街道教育科查验合格后,可以到公租房所在地服务区幼儿园办理登记。

7.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无房产,也无法凭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由街道教育科统筹安排入园,不划分服务区。

8.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户籍与父、母所持有的房产证地址不在同一服务区的,由街道教育科统筹安排入园,不划分服务区。

9.幼儿户籍迁入澄江街道或者父母房产证变更时间晚于2023年8月31日以及其它特殊情形的,由街道教育科认定后统筹安排入园,不划分服务区。

以上各情形中:①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领到房产证的期房不作为服务区房产依据进行登记(拆迁安置与军人当年转业情形除外);②商业用房不作为服务区房产依据进行登记。③共有房产仅指幼儿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共有房产情形。


附件2

澄江街道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范围说明

根据澄街办发〔2024〕10号公示文件,(1)新启用礼延实验幼儿园(服务区范围见下方)。“毗陵路以南、锡澄运河以东、芙蓉大道以北、花山路以西区域”原属城南幼儿园服务区划入礼延实验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完全符合条件的此范围内拟入园小班幼儿2024年可选择进入礼延实验幼儿园或者辅延中心幼儿园就读;2025年9月起,则按以上划定的服务区范围正常入园。“芙蓉大道以南,锡澄运河以东、花山路以西,南至南闸街道界区域”原属华都幼儿园服务区划入礼延实验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完全符合条件的此范围内拟入园小班幼儿2024年可选择进入礼延实验幼儿园或者华都幼儿园就读;2025年9月起,则按以上划定的服务区范围正常入园。(2)澄江中心幼儿园、环南路幼儿园、花园中心幼儿园、花园中心幼儿园分园、春申中心幼儿园、健康路幼儿园、北大街幼儿园、辅延中心幼儿园、城南幼儿园、华都幼儿园进行服务区调整(调整后的服务区范围见下方)。

《关于2024年涉及夏港街道普惠、夏东、普惠苑社区以及葫桥村部分区域幼儿入园的过渡方案》(见附件4)。

1.实验幼儿园:文化西路以南、虹桥北路以东、东横河以北、澄康路以西;益健路以南、澄康路以东、东横河以北、朝阳路以西区域。

2.迎阳路幼儿园:锡澄高速以东、人民东路以北、澄张公路以西、东横河以南区域。

3.健康路幼儿园:健康路幼儿园(调整):锡澄运河以东、东横河以北、中山北路以西、滨江路以南;中山北路以东、澄江西路以北、虹桥北路以西、滨江路以南;澄江西路以南、虹桥北路以东、文化西路以北、澄康路以西区域。

4.滨江实验幼儿园:通富路以北、通渡北路以西、滨江西路以南、西至夏港街道界;滨江西路以北、锡澄运河以西,北至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南侧和长江澄江街道界、西至夏港街道界区域。

5.城中中心幼儿园:澄江西路以南、中山北路以东、东横河以北、虹桥北路以西;东横河以南、中山路以东、人民中路以北、高巷路以西区域。

6.澄江中心幼儿园(调整):锡澄运河以东、东横河以南、新河以北,中山北路以西接人民中路以南接青果路以西、南街以北、虹桥南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南、运粮河以西。

7.第三实验幼儿园:新华路以南、澄张公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锡澄高速以东,东至高新区界、南至云亭街道界区域。

8.文定幼儿园:延陵路以南、朝阳关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北、天鹤路接春晖路以西区域。

9.礼延实验幼儿园(新增):毗陵路以南、锡澄运河以东、花山路以西、南至南闸街道界区域。

10.辅延中心幼儿园(调整):南街以南、虹桥南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青果路以西;东横河以南、高巷路以东、人民路以北、朝阳路接朝阳关路以西;人民路以南、青果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绮山路接人民东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南、运粮河以东、新河以南、锡澄运河以东、毗陵东路以北、花山路以西区域。

11.要塞中心幼儿园:人民东路接环城南路以南、花山路以东、毗陵东路以北、大桥南路以西区域。

12.应天幼儿园:毗陵东路以南、大桥南路以西、芙蓉大道以北、花山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大桥南路以东、芙蓉大道以北、锡澄高速以西区域。

13.华都幼儿园(调整):芙蓉大道以南、花山路以东、锡澄高速以西、南至南闸街道、云亭街道界区域。

14.西郊中心幼儿园:通富路以南、通渡北路以西(除江城家园小区)、人民西路以北,西至夏港街道界;人民西路以南、通渡南路以西、青山路以南、锡澄运河以西,西至夏港街道界、南至南闸街道界区域。

15.芙蓉幼儿园:滨江西路以南、通渡路以东、青山路以北、锡澄运河以西区域;江城家园小区。

16.春申中心幼儿园(调整):锡澄运河以东、滨江路以北、山前路以西(南)、北至长江澄江街道界区域。

17.澄江路幼儿园:滨江中路以南、虹桥北路以东、澄江西路以北、朝阳路以西区域;澄江西路以南、澄康路以东、益健路以北、朝阳路以西区域。

18.花园中心幼儿园(调整):朝阳路接山前路以东、延陵路接锡澄高速接东横河以北、东至高新区界、北至长江澄江街道界区域。

19.天鹤幼儿园:延陵路以南、春晖路接天鹤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北、锡澄高速以西区域。


图片
点击可查看大图

图片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区域图原文件↑



附件3

澄江街道合格民办幼儿园名单

1.普惠性民办—江阴市小荧星艺术幼儿园(澄南路70号)
2.普惠性民办—江阴市虹园幼儿园(文化西路三十三弄1号)
3.普惠性民办—江阴市虹园幼儿园分部(澄江街道虹桥五村)
4.普惠性民办—江阴市阳光花园幼儿园(毗陵东路2号)
5.普惠性民办—江阴澄江通运幼儿园(锡澄路10号)
6.普惠性民办—江阴市童谣幼儿园(通渡北路江城家园4—6号)
7.普惠性民办—江阴市桦阳幼儿园(绮山路316-1号)
8.江阴市丽都幼儿园(黄山路丽都城市花园小区东)
9.江阴希麦尔协和幼儿园(花北路58号)
10.江阴安庭幼儿园(果园路78号)
11.江阴普林思乐幼儿园(青年广场20号)
12.江阴市育树家幼儿园(通富路150号)
13.江阴市艺铭幼儿园(大桥南路11-1号)
14.江阴市博洲爱维叶幼儿园(通渡南路108号)
15.江阴澄中翰林幼儿园(寿山路67号)
16.江阴硕德童盛幼儿园(五星路181—183号)
17.江阴澄江小太阳幼儿园(锡澄路29号)
18.江阴市天华幼儿园(君山路105号)

附件4

关于2024年涉及夏港街道普惠、夏东、

普惠苑社区以及葫桥村部分区域

幼儿入园的过渡方案

西外环路(南北延伸至澄江街道界)以东至澄江街道界区域(以下简称“该区域”)的幼儿可到澄江街道公办幼儿园办理登记,过渡方案如下:

1.幼儿户籍在该区域,并且父、母在此区域已经购置有住房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属原澄江街道服务区幼儿园进行登记。

2.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在该区域购置有住房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属原澄江街道服务区幼儿园进行登记。

3.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在汇雁城购置有住房(江阴市第四批经济适用房小区)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属原澄江街道服务区幼儿园进行预登记。若房产经过上市交易,澄江街道则不再予以接收。

4、幼儿户籍在该区域,父、母无房产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参照当年澄江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由澄江街道统筹安排入园,不划分服务区。

该区域中,滨江西路以南、西外环路以东、人民西路以北、普惠北路以西区域中符合上述条件的幼儿可到芙蓉幼儿园办理登记;人民西路以南、西外环路以东至澄江街道界区域中符合条件的幼儿可到西郊中心幼儿园办理登记。以上情形,幼儿户籍、父母房产信息变更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8月31日,晚于2023年8月31日,则由澄江街道统筹安排入园,不划分服务区。





--------
来源:澄江发布
★转载请注明出处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52#
发表于 2024-7-13 09:59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新建滨江幼儿园项目(试桩)的流标公告
各投标人:

      新建滨江幼儿园项目(试桩)招标公告已于2020年4月2日在江阴市党政集群网:http://www.jiangyin.gov.cn/ 上发布,于2020年4月13日14时00分开标,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故该项目流标,将进行二次公告。



特此通知!



招标人:江阴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江阴敬业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4 月 13 日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53#
发表于 2024-7-13 10:00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新建滨江幼儿园绿色建筑项目的流标公告
各投标人:

江阴市教育局的新建滨江幼儿园绿色建筑项目,于2019年10月15日在“中国江阴党政网站集群上发布招标公告,至2019年10月22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效的潜在投标人未满三家,故该项目流标,将进行二次公告。



招标人:江阴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江阴敬业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4日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54#
发表于 2024-7-13 10:00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新建滨江幼儿园绿色建筑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阴敬业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江阴市教育局的委托,就其新建滨江幼儿园绿色建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新建滨江幼儿园绿色建筑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建设项目位于江锋路北侧,疏港路西侧,园所占地15亩,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新建滨江幼儿园项目绿色建筑设计和评估,包括不限于:1、绿色建筑设计;2、提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书;3、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4、评估报告涉及的证明材料和所有申报材料;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00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咨询服务有关内容;

C、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信息获取:

2019年 10月 15  日至2019年 10  月 21 日,上午8时30分-11时00分,下午13:30-16:00分,至长江路777号恒天东方广场18号楼1908室报名,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如有)。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A、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0 月  22  日,上午8:30

    B、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 22  日,上午9:00

    C、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阴敬业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A、开标时间:2019年 10  月 22 日,上午9:00

    B、开标地点:江阴敬业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阴市教育局
联系人:费玉平
电话:0510-86891708

代理机构:江阴敬业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长江路777号恒天东方广场18号楼19楼
联系人:任静瑶
电话:0510-86824790-908/15161600607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55#
发表于 2024-7-13 10:01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新建滨江幼儿园绿色建筑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04 16:15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江阴市教育局的新建滨江幼儿园绿色建筑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江苏汉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2万元

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深圳市骏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36万元

中标候选人第三名:江苏迪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江阴临港分公司,投标报价:16.5万元

本公示自11月4日起至11月6日止(三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确定候选人第一名为中标人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江阴市教育局;联系人:费玉平 ;联系电话:0510-86891708     

招标代理:江阴敬业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任静瑶;联系电话: 0510-86824790-908



2019 年11月4日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56#
发表于 2024-7-13 10:03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四、操作说明

1.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各镇(街道)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安排。已购产权房且符合我市的社保、居住基本要求的(含自由职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57#
发表于 2024-7-13 10:04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四、操作说明

1.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由各镇(街道)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安排。已购产权房且符合我市的社保、居住基本要求的(含自由职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2.本市内的社保、居住证明齐全但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有产权房的由产权房所在镇(街道)解决。属租赁房的原则上应由工作(参保)所在镇(街道)接收。社保缴费凭证和居住证查验证明只要是江阴市范围的,无需重复办理。

3.社保、居住证明齐全但社保不在本市,单位有派出机构在本市并实际在本市工作的,提供相关证明,由派出机构所在镇(街道)接纳。

4.针对因工作性质原因确实无法办理社保的情况(如种植养殖户等),各镇(街道)在有学位空余的情况下可按照流入时间、对经济社会贡献度等有序接纳。其中种植养殖户必须提供在江阴租赁土地一年及以上(入学当年度5月31日之前)的合同,租赁面积由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已购产权房,但实际工作和社保不在本市的或者没有参加社保的,由各镇(街道)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是否接收。

6.租住在本市,父母双方实际工作均不在本市的,不予接收。

7.新市民子女入学以后,如果父母双方均不在江阴工作的,学校应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转学的要求,协助办理好新市民子女的转学手续。

各镇(街道)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法律法规意识,规范招生行为,加强政策宣传,注意工作方法,妥善化解矛盾,维护辖区内符合条件新市民子女接受教育的正当权益。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58#
发表于 2024-7-13 10:04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江阴市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澄教发【2017】43号)
发布时间:2017-05-15 00:00
江阴市教育局文件

澄教发〔2017〕43 号

江阴市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各镇(街道)教办,各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

为规范有序做好今年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规范管理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以及无锡市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当前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属地负责、教育主管、方便就近、公办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做到规范招生、规范收费、规范管理,确保适龄幼儿的入园率,充分满足群众需求,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招生对象

1.幼儿入园年龄:大班5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4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3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户口不在本市,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居住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适龄新市民子女。

三、招生办法

1.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我市以公办幼儿园为主,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实行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招生,确保3-5周岁幼儿入园。

2.坚持相对就近、划区招生原则。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内现有幼儿园布点情况,采取相对就近的方式进行划区招生,幼儿园招生服务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街道)划定。各幼儿园应于预登记前10天左右在园门口及施教范围内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招生对象、预登记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

3.幼儿新生入园实行预登记制度。各镇(街道)幼儿园预登记时间和办法由当地教育办公室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城区预登记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上旬,由澄江街道教育办公室统一发布通告,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幼儿园预登记,逾期不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4.新生预登记、报名程序。

    ⑴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幼儿,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宅基地证等)、儿童保健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验证登记手续。

⑵户口不在本市的幼儿,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原籍地户口簿、儿童保健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并按下文“相关政策”第二条,于规定时间内到相对就近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申请预登记。

⑶各幼儿园对通过验证的预登记幼儿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8月底,家长持“幼儿入园通知书”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注册手续。

四、相关政策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并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户籍、房屋产权证及实际居住三者不相符的,由所在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妥善做好新市民子女入园工作。新市民子女入园,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29号)要求执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并在我市实际登记居住半年及以上(入学当年1月1日之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向现居住地幼儿园申请入园。各镇(街道)根据区域内公办幼儿园学位空余情况有序接纳,没有空余学位的原则上由民办幼儿园接收。

五、工作要求

1.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幼儿园私自招生。各镇(街道)应加强宣传和监管,杜绝适龄幼儿到无证幼儿园就读现象。

2.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幼儿入园选拔考试、测试或变相测试;不得招收不满年龄的幼儿入园。

3.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保障各类幼儿教育活动正常开展。严格控制班额,大班不超过4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小班不超过30人,确保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和绿化面积符合相关要求。

4.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12号)的精神,各幼儿园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新生预登记时,通知家长在当年7-8月携幼儿、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查验接种情况,接种不到位的进行补种、补证工作;新生开学报名注册时,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幼儿园再次核查后发还家长保存;认真做好新生入园体检工作,建好幼儿健康档案。

5.幼儿园预登记不得收取报名费。为保证幼儿园新生入园有序进行,新生预登记时可根据情况预收下学期被褥费(代收费),其余费用一律在新学期开学正式报名时收取。坚持规范收费,严格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联合签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对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对象子女、持《特困职工优惠证》的特困职工子女、无生活来源或无法定赡养人的孤儿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实行免费入园。

6.幼儿园招生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镇(街道)教育管理部门、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要优化招生服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热情接待家长来访,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 氛围。

江阴市教育局

2017年5月5日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59#
发表于 2024-7-13 10:06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6.幼儿园招生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镇(街道)教育管理部门、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要优化招生服务,及时公开招生信息,热情接待家长来访,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有效开展宣传引导,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 氛围。

江阴市教育局

2017年5月5日
4.做好宣传解释。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情况比较复杂,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因此,各幼儿园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家长的来访接待工作,通过开通咨询电话等方式,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八品

Rank: 3Rank: 3Rank: 3

UID
974030
积分
767
经验
590 点
金币
1769 枚
注册时间
2017-11-3
最后登录
2024-9-16
160#
发表于 2024-7-13 10:09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1. 本意见中城区幼儿园和小学招生区域为澄江街道、云亭街道敔山湾区域(限敔山湾实验学校小学部和敔山湾实验幼儿园的施教区,两个施教区相同);城区初中招生区域为澄江街道,云亭街道敔山湾区域(限敔山湾实验学校初中部施教区),夏港街道普惠、夏东、葫桥、普惠苑等4个村社区(户籍和房产均在该区域的学生可选择到江阴实验中学就读),城东街道的滨江、锦隆、杨市3个社区(户籍和房产均在该区域的学生可到江阴市第一初级中学就读)。

2. 从2019年起,凭房产就读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所在家庭的房产信息,记录在入学登记信息平台内,为新购房产家庭提供相关信息查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WWW.12377.CN
无锡市不良内容举报
https://wx.js12377.cn:8700/
江苏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js12377@jschina.com.cn
举报电话:(025)84412377

公安部备案号:苏公网安备32028102000061号

广告服务|争议投诉|移动客户端下载|手机触屏版|暨阳网

GMT+8, 2024-9-17 04:05 , Processed in 0.068451 second(s), 4 queries , Memcache On.

工信部备案号:苏ICP备05002812号-1 *暨阳社区电子服务用户协议

版权所有:江阴市暨阳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江苏春申律师事务所—邵伟洪律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