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江阴法院执行局利用临近年关这一节点,以高压态势开展“天擎-2024”晚间集中执行行动。当日下午5点,23名执行干警准时集结,同时奔赴周庄、南闸、青阳、徐霞客、临港等乡镇街道展开行动。 案例一
2020年末,张某出于同学情份向吴某出借款项150000元。借款后吴某未能按约偿还,张某无奈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及先期执行阶段,双方先后达成两次和解协议,吴某均未如期按约履行。在此次集中执行中,执行法官上门将吴某拘传到局。
吴某表示,之前按照和解协议已履行过一段时间,但目前因公司老板病重,多月没有收入来源,生活压力较大。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对吴某进行明法析理、耐心劝导,希望他能够念在当初困难之时张某帮忙的情份,结合自身现有还款能力确定还款方案,不要再次失信。最终,吴某先行给付张某20000元,张某亦同意吴某继续分期履行,双方握手言和。 案例二
计某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在诉前调解时达成和解,张某需按约支付计某货款,但张某未按期履行,计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阶段,张某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传票等材料后按期来法院申报财产,并表示其一定会在相应期限内和对方达成和解,但经法院多次催告后,张某仍未向申请执行人提出实质性的和解方案。此次执行行动中,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拘传张某,压力之下张某着手联系亲戚朋友筹措资金,最终双方在协商下达成和解。此外,张某安排其儿子进行担保承诺,若张某不能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张某儿子自愿承担执行担保责任。 案例三
被执行人焦某在法院尚未了结的借贷案件共有十余件,涉案标的金额合计900余万元,且出借人大多为焦某同村年龄较大的邻居、朋友,焦某近年来未进行过任何还款。经向焦某居住地村委了解,焦某早已搬离,目前下落不明。
在本次案件摸排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发现焦某近期晚间出现在其家人经营的工厂,执行法官高度重视,在此次执行中将焦某拘传到局。执行法官向焦某释明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但焦某仍未有还款态度,最终法院作出对被执行人焦某实施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本次集中执行集结干警23名、警车11辆,查找被执行人住所23处、化解纠纷8件,结案涉案标的127.11万余元。下一步,江阴法院将充分依托年末被执行人返乡节点,加大执行力度及频率,为胜诉当事人将“纸面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来源:执行院、江阴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