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地点、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如需燃放烟花爆竹,请至禁放区域外进行安全燃放。
江阴市禁放区域
东至白屈港河、西至新夏港河、南至澄江街道和夏港街道行政区域南边界、北至长江区域内和云亭街道敔山湾区域内(东至迎瑞路、南至迎瑞路、西至白屈港、北至芙蓉大道)、南闸街道部分行政区域内(东至霞客大道、南至南闸街道行政区域南边界、西至锡澄运河、北至南闸街道行政区域北边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红线封闭区域为禁放区域
其他禁放区域
国家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军事设施保护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和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输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商场、集贸市场和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粮、油、棉等重要物资仓库;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科研单位等场所;山林、芦滩和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及市政府确定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中考和高考期间以及市政府发布的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 注意!违规燃放将予处罚!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从事婚嫁喜丧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提供代为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酒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告知、劝阻或者报告义务,在其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酒店、宾馆经营者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妨害公共安全、意图故意伤害、意图故意损毁财物、意图滋事扰序、违规邮寄、携带烟花爆竹、阻碍执行职务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罚款、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举报,对制止有效或者举报后查实的,给予表扬或者奖励;对打击报复制止人、举报人的,依法予以处罚。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12345。
这份安全燃放提示请收好 (一定要在非禁放区燃放)
1、渠道要正规:烟花爆竹易燃易爆,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到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外包装箱上张贴烟花爆竹包装标识码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 2、购买要实名:请根据燃放需要,适量购买烟花爆竹,同时配合零售点开展实名制购买登记。 3、场地要安全:在非禁放区域燃放,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宽敞、安全的室外场地燃放,在上风方向燃放和观赏。 4、方法要恰当:燃放前仔细阅读说明书,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平稳牢固摆放,不要手持。燃放过程中若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不要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 5、危险要规避:不得向烟花爆竹零售点、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建筑工地、树木、河道、公共绿地、窨井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内燃放或者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燃放、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在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上燃放烟花爆竹。 6、看护要警惕:儿童应在大人的看护下燃放,不要让儿童燃放危险性较高的品种。家庭、居住场所内尽可能减少烟花爆竹储存数量、缩短储存时间,必须远离火源、热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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