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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随着大型机械作业的轰鸣声,位于徐霞客镇钓岐村管家村21号的违建厂房及混凝土地面被彻底拆除。至此,江阴景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非法占用6.38亩农用地建设的废品回收站历史违建和场地被完全清除。这场持续数月的执法行动,再次彰显了我镇坚决捍卫土地红线、依法整治违法占地行为的决心。
江阴景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在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徐霞客镇钓岐村管家村的农业用地,违规建设厂房并硬化地面。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6005元,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6.38亩集体土地,限期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拆除前
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履行催告程序,督促该公司自行拆除,但该公司拒不履行拆除决定。法院裁定后,根据“裁执分离”相关规定,徐霞客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后续强制拆除工作。
接到拆违任务后,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钓岐村村委现场踏勘,违建场地内存放的大量废旧物资和厂房设备,场地和设备清理存在难度;当事人在接受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面对巨额场地基础设施投入的损失,抵触情绪强烈。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细致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告知违法占地的严重后果,依法送达法律文书,并会同钓岐村村委督促当事人清理堆放物品、拆除生产设备设施。 ▲拆除后
11月初,执法部门对该场所违建组织首次拆除,形成有力震慑。12月24日,镇综合执法办会同钓岐村村委再次组织拆除行动,对剩余违建和3000余平方米硬化地面进行彻底拆除。拆违行动前后衔接、闭环推进,切实保障拆除工作不留死角、落实到位。
徐霞客镇通过对此次非法占地案件的依法处置,切实守住了土地利用红线,改善了镇域环境面貌。下一步,我镇将持续保持违法建设整治高压态势,做到违建“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提升违法建设整治效果。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抵制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携手共建安全有序、宜居美丽的家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霞行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