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青茂柏 于 2026-1-31 11:22 编辑
案例回顾:2026年1月1日23时17分许,江阴交警接到报警称:在长泾镇花园路云顾路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民警到场时发现,现场一片狼藉,事故车辆损伤严重,几近报废。双方驾驶人及车内乘客均有不同程度受伤。现场监控显示:事发时,两车均存在闯黄灯违法行为。
经鉴定,苏B6**Q9小客车驾驶人赵某辉血检结果为27.7mg/100mL;苏B8**3G轿车驾驶人赵某利血检结果为144mg/100mL。
据调查,事发当日17时许,赵某辉与朋友在花园路某饭店就餐,期间饮用多瓶啤酒;19时许,赵某利与朋友在花园路某超市斜对面用餐,期间饮用若干白酒及啤酒,随后,二人各自驾车返回,行驶途中发生事故。
经核查,赵某辉曾于2022年5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查处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最终,二人对该起事故负同等责任。赵某辉因构成“二次酒驾”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五日,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赵某利则因涉嫌危险驾驶,目前正接受进一步处理中。
据统计,2025年12月 全省共计40人 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其中无锡2人 现将名单予以曝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这份名单中,有29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被终生禁驾,有10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被终生禁驾,另有1人因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情形被终生禁驾。其中,年龄最大76岁,年龄最小18。
来源:无锡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