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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凌晨五点,江阴法院执行干警集合完毕,开展本月第二次集中攻坚行动。随着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兵分四路,以雷霆之势奔赴市区、南闸、华士、顾山、新桥等多个执行现场,执行攻坚行动的序幕就此拉开。
案例一:多年老友终和解 申请执行人缪某与被执行人孔某系多年老友。孔某因生意周转向缪某借款,后孔某经营不善,未能如期归还,缪某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孔某需归还缪某借款本息5万余元。 因孔某未履行法律义务,缪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联系孔某未果,遂向孔某送达限期履行告知书,但孔某亦未按期履行。 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拘传被执行人孔某到庭。执行干警向其详细解释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震慑下,孔某认识到自身错误,诚恳地向缪某致歉。缪某考虑到与孔某相识多年,结合孔某现状,决定让其分期履行,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达成协议当日,孔某向缪某当场履行了第一笔和解款。
案例二:家属代偿促执结 申请执行人某保险公司与被执行人唐某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5149元。执行过程中,唐某多次表示会主动付款,但迟迟未履行义务。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向唐某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唐某当场承认错误,表示自己因交友不慎被骗后经济拮据。在得知如果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或拘留措施后,唐某母亲当场主动代为履行完毕。
此次集中执行共计出动警车10辆,拘留3人,传唤18人,查找44处、搜查4处,结案22件,到位金额156.6万余元,其中涉民生结案6件,到位金额8.6万元。
下一步,江阴法院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执行攻坚行动,确保执行行动有速度、执行举措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温度,用实际行动书写司法为民新答卷。
来源:执行局、江阴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