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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服务流程,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我院将对挂号未就诊患者提供常态化诊察费退费办理服务,具体服务告知如下:
一、退费范围 患者挂号且缴纳诊察费后,未发生任何实际医疗服务的,符合以下情形,可予以办理退费。 1.挂号且缴纳诊察费后3日内未就诊的。 2.因操作失误导致错挂、重复挂号的。 3.因医院原因出现停诊、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患者无法按时就诊的。
二、人工办理时间及地点
三、办理流程 1.患者凭身份证原件、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委托他人办理需另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至我院人工收费窗口提出退费申请。符合“未诊即退”退费范围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予以办理退费。 2.涉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的诊察费,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其中因第三方支付退费时间限定规则(超1年以上)无法原路径退还的,患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及开户行名称等资料至我院门诊收费窗口进行人工办理。医保基金支付的诊察费,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按规程办理。
四、注意事项 1.患者已至医院现场或互联网就诊的不予退费。 2.请妥善保管挂号凭证,若不慎遗失,可至退费窗口人工核实确认后,按规定办理退费。 3.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江阴市人民医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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